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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資本市場高水準開放 互聯互通再擴容

12月19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以下簡稱互聯互通),促進兩地資本市場共同發展,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範圍。

公告明確,此次股票互聯互通擬雙向擴大標的範圍,滬深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市值50億人民幣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動性標準等條件的上證A股指數/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港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在現行港股通股票標的基礎上,納入恒生綜合指數內符合有關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股票,即屬於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根據現行規定納入港股通;將滬港通下港股通標的範圍擴大至與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滬港通下港股通納入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經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同意後,交易所可對標的納入的具體條件、調整機制等作出規定。

公告表示,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將調整完善相關業務規則,積極推進技術系統開發及測試、投資者教育等各項準備工作。在相關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準備完成、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後,上述擴大方案方可正式實施。從本聯合公告發佈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實施,需要3個月左右準備時間,正式實施時間將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滬深交易所相關負責人當天均表示,此次標的範圍擴大,是深化兩地資本市場務實合作的又一有力舉措,對促進兩地市場協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並將助力內地資本市場實現更高水準雙向開放。滬深交易所將會同相關各方抓緊修改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完成標的擴容相關的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以確保相關方案順利落地實施。

今年5月27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納入互聯互通,7月4日,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正式開始。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推進資本市場高水準開放 互聯互通再擴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