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
絲路熱點丨哈爾濱康盈大藥房銷售藥品捆綁體溫計被處罰
強制捆綁銷售藥品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12月16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居民購買水銀溫度計時,被藥店銷售人員告知在購買水銀溫度計的同時,還要購買其他藥品。究其緣由,被藥店銷售人員告知進貨就是捆綁來的。但該居民認為捆綁銷售的藥物自身並不需要,故將這一情況反映到哈爾濱市呼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2月17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對市民反映該區一藥店存在銷售體溫計時捆綁銷售其他藥品的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顯示,經查,哈爾濱康盈大藥房有限公司在銷售體溫計時,存在捆綁銷售其他藥品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哈爾濱市呼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規,立即對藥店負責人強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警示告誡,責令該藥店停業整改,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呼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該局將以此案為戒,進一步加大涉疫藥械的監管力度,從嚴從重查處各類涉疫藥械違法行為。據了解,18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對轄區內藥店開展了突擊檢查,並要求藥店銷售人員正確引導消費者,切勿囤藥。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從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等方面,對涉疫物資生産經營者劃出“九不得”紅線。
提醒告誡書中明確要求生産經營者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則、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價格欺詐、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價格歧視、不得虛假宣傳、不得倣冒混淆、不得商業詆毀。
同時,對廣大生産經營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並鼓勵社會各界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有關票據憑證,撥打“12315”進行舉報。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