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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對違規減持懲戒力度

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一直是監管部門的執法重點。自11月份以來,因股東違規減持而發佈致歉公告的上市公司已逾10家,多數公司將違規減持原因歸咎於“誤操作”“規則理解不充分”等,對於違規的事後補救也多限于致歉層面,引起了部分投資者的關注和不滿。

以某違規的上市券商為例,該公司發佈公告稱,其股東因未充分理解相關規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減持至低於5%之後的90日內,出現了未披露減持計劃而減持的情形。其股東也解釋稱,此舉並非其主觀故意行為,主要係對減持相關規定解讀理解不充分,已進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並就因此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

再看一家自稱“無心之舉”的主機板上市公司,在11月份連拉3個漲停、公司股價創出年內高點後,公司一位高管違規進行了減持。公司給出的致歉公告指出,公司監事在未披露股份減持計劃的情況下,因其配偶誤操作,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了公司股份,違反了相關規定。但令人心生疑竇的是,這次“誤操作”的時間節點有些過於碰巧。

短時間內出現多家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值得深思。從近期違規案例看,涉事人員或發一紙公告一“歉”了之,或僅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一封警示函,違規成本明顯過低,這很可能是違規減持層出不窮的一個重要原因。

其實,近年來我國在法律層面已經加大了對違規減持的處罰力度,比如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或者轉讓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因此,對於近期發生的違規現象,監管層還有進一步加大處罰的空間。

需要看到,上市公司股份減持制度是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對於穩定上市公司治理、維護二級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旦違規減持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但嚴重影響中小股東對公司經營的預期,還會對投資者信心造成負面影響。同時,一旦産業資本大規模減持,輕則令市場承壓,重則影響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頑疾屢治不愈,還需下猛藥。要真正遏制違規減持行為,監管層必須動真格,加大懲戒力度,提高違規成本,特別是對於減持過程中涉嫌虛假資訊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嚴懲處,讓違規成本遠遠大於違規收益。同時,監管層還應進一步豐富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比如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資訊技術手段,對可能違規的重點賬戶給予追蹤、檢測,將違規行為消除于萌芽中,這樣既可以提高監管效率,還可以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加大對違規減持懲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