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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熱點丨哄抬涉疫物資價格 廣東某藥房被罰20萬元

近日,“絲路新聞”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針對部分藥品等涉疫物資價格異常波動情況,市場監管總局立案並查處了一批涉嫌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並公佈首批查處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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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廣東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價哄抬價格,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12月12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對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12月1日至12月4日採購連花清瘟膠囊成本為14元/盒-18.65元/盒,成本上升幅度為33%。自12月5日起,其線上銷售價格從39.8元/盒提高至78元/盒,銷售價格漲幅為96%,銷售價格漲幅為成本漲幅的2.9倍。該經營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商品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於成本增長幅度,在疫情期間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目前,案件調查終結,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3月27日,註冊地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西坑社區寶桐北路12號203-204,法定代表人為黃國芳。經營範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是:超級市場零售。(李惠茹)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