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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熱點丨西安市臨潼區相橋石河加油站銷售不合格成品油

據信用中國(陜西)公開資訊顯示,近日,西安市臨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了對西安市臨潼區相橋石河加油站的行政處罰(臨市監處罰〔2022〕2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加油站因銷售不合格成品油,被罰款3.35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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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西安市臨潼區相橋石河加油站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2年7月20日,西安市臨潼區相橋石河加油站從陜西天地瑞石油有限公司以每噸6300元的價格購進92號汽油8噸,購進價格5.89元每升。其後,該加油站將該92號汽油在其經營場所進行銷售,售價為7.59元每升。上述92號汽油經陜西省石油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二站有限公司檢驗,出具檢驗報告結論為“經抽樣檢驗,氧含量(品質分數)、甲醛含量(品質分數)項目不符合要求,該批産品不合格”。截至2022年9月26日,該加油站將上述92號汽油全部售出,經營額64970元,獲得利潤6411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以下法律規定和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禁止生産、進口、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車和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機動車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動機械、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銷售渣油和重油”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品質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沒收原材料、産品和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規定,西安市臨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其減輕處罰,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沒收其違法所得6411元,罰款3.3589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西安市臨潼區相橋石河加油站成立於2015年6月16日,地址位於西安市臨潼區相橋街辦閆渭路372公里處,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劉紅利。(李惠茹)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