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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印發通告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

記者14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的通告》。通告指出,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依據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尊重並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生産企業應確保移動智慧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預置應用軟體均可卸載,並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工信部資訊通信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告明確預置App的定義,針對移動智慧終端預置App能否卸載作出具體細化規定,要求生産企業提升終端産品安全性,避免在銷售渠道被非法“刷機”、安裝App等。在現有規定基礎上,按照最小必要原則,既充分保障用戶能夠正常使用終端産品,又最大限度壓縮不可卸載App的範圍,維護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

工信部將加強移動智慧終端預置App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組織生産企業將通告中的各項要求及時落實到位,並同步修訂配套的標準規範,完善App全鏈條監管體系。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兩部門印發通告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