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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熱點丨中鐵三局集團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被罰款10萬元

近日,“絲路新聞”從信用中國(陜西)獲悉,中鐵三局集團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被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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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在西安地鐵六號線一期西安南站及其相鄰區間土建設備安裝及裝修施工總承包項目二分部施工過程中,存在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産、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産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李惠茹)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