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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財經丨中化岩土持股5%以上股東涉嫌違法減持 擬被罰沒千萬

12月11日,中化岩土披露《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長吳延煒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吳延煒涉嫌“中化岩土”持股變動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12月11日,公司接到吳延煒通知,獲悉其已于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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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新聞”查閱《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發現,北京證監局認為吳延煒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吳延煒未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對吳延煒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轉讓公司股票的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07萬元,並處以610萬元的罰款。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吳延煒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吳延煒為中化岩土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

2019年1月7日,吳延煒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吳延煒持有中化岩土3.56億股,佔中化岩土總股本的19.68%。

2019年8月13日,中化岩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登出完成,吳延煒持股比例變為19.74%,持股數量不變。

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間,吳延煒多次減持中化岩土股份。2020年4月29日,吳延煒在累計減持達到中化岩土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依法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且未停止交易,遲至2021年5月17日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吳延煒在累計減持達到中化岩土已發行股份的5%後至披露權益變動資訊前,違法賣出“中化岩土”合計3362.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86%,違法減持金額1.01億元。按照擬製成本法計算,違法所得為4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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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在發佈公告時表示,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並非上市公司,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造成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吳延煒曾任中國化學工程重型機械化公司工程處技術員、副主任、主任、公司副總經理兼岩土公司經理,2001年12月起歷任原中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兼總經理。《2019胡潤套現企業家30強》發佈,吳延煒過去一年套現12億元位列第26位。

業績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中化岩土營收為12.59億元,同比回落63.48%;凈虧損1.85億元,同比回落275.93%。(李惠茹)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