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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民生防疫用品不得囤積抬價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各有關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提醒告誡書,提示經營者不得對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

告誡書提示有關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樹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銷售商品應標明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資訊。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標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資訊。經營者通過網路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路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告誡書特別提醒,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防止出現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

要準確記錄與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産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服務。不得對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告誡書提示,各有關經營者要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價格執法檢查,緊盯投訴舉報線索,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市場監管:民生防疫用品不得囤積抬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