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産品“上新” 金融機構“同臺競技”
隨著個人養老金産品正式開售,各金融機構競爭局面逐漸形成。專家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後,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機構要發揮專業優勢,豐富産品供給。同時,參加人宜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産品組合。
基金和保險産品率先“出爐”
11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通知,公佈了36個先行城市(地區)名單,個人養老金制度開始在先行城市(地區)實施。
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機構,包括23家商業銀行、11家理財公司、14家證券公司、6家保險公司、40家基金公司,另外還有37家基金銷售機構。
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可自主購買贖回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4類個人養老金産品。參加人每年繳費全部給予稅前扣除,能享受稅收優惠。
目前,已發佈的個人養老金産品數量並不太多。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發佈的資訊顯示,截至12月2日,個人養老金産品目錄中有129隻基金類産品和7隻保險類産品,而理財類産品和儲蓄類産品暫無數據。
記者從業內了解到,這129隻個人養老金基金均是養老目標基金,採用基金中的基金(FOF)形式運作為主,以追求養老資産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7隻保險類産品此前已參與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具有收益穩健和期限長等特點。
國泰君安非銀首席分析師劉欣琦認為,當前儲蓄産品僅在5地試點,理財産品尚未推出,養老金試點中儲蓄和理財産品份額或有限;公募基金個人養老金産品近3年平均收益率可達到6%,相比其他産品收益率更高;同時各家基金公司均給出費率優惠,並持續加強宣傳力度,預計公募基金産品將在個人養老金試點中獲取較大份額;當前試點的保險個人養老金産品共7隻,涵蓋6家保險公司,保險産品的持有期限較長,通常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不得早于被保險人60周歲。
銀行打響開戶“爭奪戰”
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先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而通過商業銀行渠道,可以一次性開設這兩個賬戶。對商業銀行而言,爭取更多人來開戶,對於後續引入更多個人養老金增量資金具有重要意義。
近期,各銀行圍繞個人養老金開戶的“爭奪戰”已經打響,多家銀行通過抽獎、發紅包、送微信立減金等方式攬客。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參加人在選擇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開戶銀行時,首先要考慮這個資金賬戶的功能,即基本賬戶服務、投資管理、個人養老金諮詢三個方面。對於首批獲准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23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來説,在基本賬戶服務方面已經做到了標準化,並無明顯差異。
投資管理功能方面,曾剛認為,需要關注開戶銀行能夠提供的可投資産品貨架。産品貨架中既包括開戶銀行自己能夠提供的個人養老儲蓄産品,又包括能夠代銷的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産品等。參加人要對比銀行産品貨架與自身投資需求的契合度。
曾剛還表示,個人養老金諮詢功能是很多參加人都會用到的。能夠提供更詳盡投資諮詢和建議的銀行會更受參加人青睞。這就涉及銀行如何定義客戶的養老需求,並據此對客戶經理進行培養,進而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規劃諮詢服務。這是銀行的軟實力,也是需要銀行長期積累提升的能力,或許將成為各家銀行未來在個人養老金業務市場中的競爭核心。
對銀行而言,掌握了個人養老金賬戶入口,可借助賬戶管理優勢,以養老金賬戶為核心提供養老金融綜合服務。
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在發達國家,不少商業銀行通過綜合經營優勢深度參與養老財富管理。比如,美國一些商業銀行將養老金業務作為資産管理板塊的重要內容,為客戶提供包括政策諮詢、退休規劃、投資運營等一站式服務。在日本,商業銀行圍繞客戶需求,推出資産配置建議、年金管理分析等諮詢服務。
銀行在養老金融市場的優勢還體現在産品方面。銀行儲蓄、銀行理財風險較低,公眾了解多,接受度高。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發佈的《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2022)》顯示,調查對象養老投資/理財方式偏好最大的依然是銀行存款,佔比達到64.14%,其次是商業養老保險(34.25%)、房産(16.41%)、企業/職業年金(12.31%)、銀行理財(12.27%)、基金(8.24%)。
産品組合可實現優勢互補
從需求端來看,個人養老金制度參與者有剛入職場的年輕人、承擔著家庭和事業兩個重擔的中年人、接近退休年齡的中老年人。不同群體的養老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並不相同。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董克用表示,從全生命週期的一般規律看,年輕一代的風險承受能力最強,因為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去平滑市場週期的風險。但年輕人收入低、剛性需求強,不可能投入很多資源用於未來的養老。中年人更關注未來的養老生活,願意加大養老儲備。中老年人距離退休時點已近,與年輕人相比,抵禦資本市場風險的能力最弱,但願意投入養老儲備的意願最強。
“當然,年齡不是決定市場風險承受能力的唯一因素,”董克用説,個人和家庭資産狀況,心理預期與偏好等都會影響個人的市場風險承受能力。所以,市場上沒有適合所有人的“最優”産品,有的應當是適合不同類型人群的“適宜”産品組合。
保險法專家沙銀華認為,在個人養老金制度運作中,需重點關注參加人在投資理財知識和投資心理、心態方面的問題。由於參加人接受金融投資方面教育的差異、生活環境的差異、價值觀的差異等,投資的心理狀態不一,尤其是對投資盈虧的心理承受力,千人千面。資訊平臺提供的投資産品,固然是千挑萬選,選擇安全系數高、收益好的産品,但投資有風險,不是所有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都是一樣的。
從供給端來看,個人養老金産品各有優勢。保險産品重在風險保障;基金産品重在投資增值;理財和儲蓄産品重在安全保值。從收益水準來看,養老目標基金回報率可能更高,但波動性更大。
國壽股份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險機構在個人養老金業務上具備自身特有優勢。比如,相對於基金、理財和儲蓄産品,保險産品兼具穩健與靈活的雙重特性,可以更好地為客戶進行養老財富積累,守住養老金本錢。個人養老金業務因賬戶封閉運作,理財、儲蓄和公募基金産品資金在達到領取條件前不可支取,客戶若購買保險産品,在發生身故、全殘或失能情況下,保險理賠資金可直接支付到個人賬戶。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提出,近年來,我國已經開展養老理財、養老保險産品試點,特別是養老理財産品契合市場需求,受到投資者歡迎。結合國外成熟經驗和國內發展現狀,下一步應充分發揮銀行體系、保險行業和資本市場的不同市場優勢,加強行業協同與資源整合,打造跨週期、長期限、多元化的資産配置模式和投資産品體系。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個人養老金産品“上新” 金融機構“同臺競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