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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探索國有文藝院團評估定級

近日,江蘇省出臺文件,探索國有文藝院團評估定級,推動國有文藝院團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推動國有文藝院團在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中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近日印發了《江蘇省國有文藝院團評估定級實施辦法(試行)》《江蘇省國有文藝院團評估定級標準(試行)》。《實施辦法》和《標準》以國家和全省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等文件為基準點,同時結合該省國有文藝院團實際,力求在充分保護院團個性發展的同時突出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建設,充分彰顯江蘇國有文藝院團的特色和優勢。

據了解,評估定級對象為江蘇全省範圍內除省屬國有文藝院團外的所有市、縣屬國有文藝院團,包括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鼓勵所有市、縣屬國有文藝院團參加評估定級工作。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制定評估定級實施辦法、評估定級標準等。

評估確定相應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江蘇省一級院團、二級院團、三級院團,未達標的院團不評等級。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統一製作和頒發一級至三級院團的等級證書、標牌。記者王偉健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江蘇探索國有文藝院團評估定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