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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和服務向欠發達地區鄉村延伸

11月28日,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陜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陜西是農業大省,農耕文明源遠流長,推動鄉村振興、做好“三農”工作責任重大。《條例草案》圍繞五大振興,不增加農民義務,不減損農民權益,按照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作出具有陜西省特點和操作性的規定。

城鄉融合發展是鄉村振興的治本之策。《條例草案》第四十六條作出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的規定,促進公共設施資源向農村傾斜,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第四十九條作出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的規定;第五十條規定,加強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建立城鄉醫院對口幫扶、巡迴醫療和遠端醫療制度,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和服務向欠發達地區鄉村延伸。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資訊化建設,並保障其有效運轉;穩步提高農村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保障基本藥物有效供給,提升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防控和診療救治能力,推動對偏遠鄉村的送醫下鄉到戶服務。

此外,《條例草案》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增加農民收入,鼓勵農民進城務工,拓寬增收渠道,全面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機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務工農民辦理社會保險參保關係,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支援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産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記者 秦驥 見習記者 苗雨蒙)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陜西: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和服務向欠發達地區鄉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