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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財經丨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違反《反洗錢法》 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近日,央行網站公佈一則行政處罰資訊: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罰款40萬元。
處罰資訊顯示,柴莉芳(時任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會計部總經理)對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柴莉芳罰款1萬元。
另一則處罰資訊顯示,錢芬(時任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經理)對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錢芬罰款1萬元。
近年來,隨著金融産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而今年3月1日起,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施行。
同時,《反洗錢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據公開資料顯示,湖北鹹安長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為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周金柱)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