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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財經丨吉林銀行長春東盛支行: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
12月2日,吉林銀保監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吉林銀行長春東盛支行被罰50萬元,因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
據了解,去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産領域的通知,明確提到要開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産問題的專項排查。
在監管對銀行放貸的檢查中,發現了由銀行經營貸業務引起的違規情況,涉案金額十分龐大,背後也反映出銀行對經營貸業務資金用途的監管並不到位。
多家銀行因對貸款資金用途監管不嚴收到罰單,涉及的銀行包括民生銀行、溫州銀行、大連銀行等,這些罰單均指向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産領域,盛京銀行被罰金額超過400萬。(周金柱)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