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路財經丨證監會再放大招 浩歐博董事長等被立案調查
隨著天氣漸漸轉冷,國內的“董事長們”迎來多事之秋。
11月28日,科創板公司浩歐博公告,公司及兩名高管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兩名高管分別為公司實控人之一兼董事長、總經理JOHN LI,以及實際控制人之一陳濤。
據統計,最近10天已先後有8位上市公司董事長被證監會或公安機關調查。
公司和董事長等被立案
浩歐博2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JOHN LI、陳濤立案調查。經公司自查,立案相關內容主要涉及陳濤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目前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及財務狀況正常。
據悉,JOHN LI為浩歐博實際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長、總經理,陳濤為浩歐博實際控制人之一。
經過查詢發現,今年2月浩歐博曾發佈公告稱,2021年7月23日,浩歐博及其子公司蘇州浩歐博生物醫藥銷售有限公司向關聯方蘇州外潤提供1700萬元資金拆借款項,用於蘇州外潤補充代扣代繳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濤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款。拆借款項的具體情況為:2020年3月,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濤轉讓了一部分其通過蘇州外潤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給外部股權投資基金,並由蘇州外潤于2020年4月按照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公告稱,2021年7月下旬,蘇州外潤接到稅務部門通知要求按35%的稅率儘快補交股權轉讓所得稅款,陳濤無法短期內籌集1700萬的資金,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公司自有資金(非募集資金)借款給蘇州外潤用於補稅,涉及金額1700萬元,佔公司2021年6月30日凈資産的2.33%。陳濤通過蘇州外潤于2021年7月28日向公司及子公司償還1200萬、于2021年7月30日向公司及子公司償還500萬元,所借款項全部歸還完畢。
公司發現該資金佔用事項後,已採取具體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項及其影響,並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除完善公司內控制度、組織公司內部培訓外,還積極督促蘇州外潤支付借款利息,儘快消除不利影響。
據悉,蘇州外潤於今年2月16日按3.7%的年化利率(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向公司足額支付利息9630.14元。
資金佔用涉嫌犯罪的追究刑責
公開資料顯示,浩歐博是一家集創新研發、規模生産、品質控制和市場行銷為一體的現代化高科技企業,屬於體外診斷行業,專業從事體外診斷試劑的研發、生産和銷售。公司試劑産品品種豐富,涵蓋過敏檢測以及自身免疫檢測等領域。公司成立於2009年6月,2021年1月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圖片來源:浩歐博官網
“資金佔用是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直接或者間接地使用上市公司資金。”陜西一證券行業從業人員李希在接受“絲路新聞”採訪時表示,目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依舊屢禁不止,且資金佔用形式多樣,不論是刻意資金佔用還是非主觀故意,都對上市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
從目前監管案例來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發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必不可少三大因素:一是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為解決債務風險、質押風險及其附屬企業經營風險,通過資金佔用快速獲取上市公司資金,謀求私利;二是部分上市公司董監高未能勤勉盡責,一定程度上縱容資金佔用行為;三是上市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內部控制不完善、控股股東的控制權缺乏有效監督。
資金佔用嚴重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阻礙公司健康發展。出現嚴重情形的,還可能導致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甚至最終面臨破産重整或者退市,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國證監會與公安部、國資委、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加強監管合作,實施資訊共用,共同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嚴厲查處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天已有8位董事長被查
除了浩歐博實際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長、總經理JOHN LI,近來“出問題”的董事長還真不少。
統計發現,自11月19日通策醫療董事長呂建明因信披違規被證監立案調查後,迄今的10天時間,已先後有8位上市公司董事長被查。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董事長還有華揚聯眾的蘇同、夢潔股份的姜天武、弘亞數控的李茂洪和昊志機電的湯麗君、昇興股份的林永賢(“絲路新聞”11月27日曾報道)。
而恩捷股份的董事長Paul Xiaoming Lee和今天國際的邵健偉則是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拉長時間週期來看,年內已至少有超過20位上市公司董事長被證監會或公安機關調查。
從上市公司披露來看,浩歐博和通策醫療、夢潔股份董事長是因信披違規被立案,昊志機電、弘亞數控董事長則因涉嫌內幕交易,華揚聯眾董事長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等。
“這三類是A股市場的三大‘牛皮癬’,屢禁不止。”李希説,如果這三大“牛皮癬”不能徹底剷除,那麼投資者保護尤其是中小散戶的合法權益維護就比較艱難。
近年來,國家層面也將證券違法犯罪作為監管重點,向市場明確釋放“零容忍”信號。
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其中提到,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以及編造、傳播虛假資訊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證券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有關責任人證券違法行為的追責力度。
11月21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對於證券違法犯罪活動,國際成熟市場的普遍做法是嚴刑峻法,讓做壞事的人付出慘痛代價。(周金柱)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