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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企業入駐最高補貼1000萬元
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印發《石家莊市支援數字經濟企業入駐獎補實施細則》,對新落戶的數字經濟總部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重點數字經濟企業實收資本補助。其中,實收資本1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補助1000萬元。
《實施細則》進一步確定了數字經濟總部含研發總部和區域總部企業及重點數字經濟企業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獎勵補助標準等。認定條件為:申報主體為石家莊市內登記註冊納稅的獨立法人企業;申報主體屬於《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産業統計分類2021》國家統計局令第33號統計類別;申報主體圍繞數字技術領域開展業務活動,科技創新能力較強,科研團隊帶頭人具有較強影響力,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對全市綜合貢獻較大,管理制度規範;申報主體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失信行為,且未發生過安全、品質、環境污染事故。
《實施細則》明確,對申報的前三年中,獲得工信部發佈的全國電子資訊100強企業、軟體業務收入100強企業,以及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和工信部資訊中心聯合發佈的中國網際網路企業100強等榮譽稱號的數字經濟總部(含研發總部和區域總部)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實施細則》強調,對提供材料不真實的企業,取消其享受政策資格,未撥付的支援資金不再撥付,已撥付的支援資金予以追回,且兩年內不得再申請。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支援資金實際撥付前,如發現企業出現違法違規經營、列入失信人名單的,不再予以支援。(記者邵玉姿)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數字經濟企業入駐最高補貼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