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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辦法》規範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11月22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加強風險防控制度建設、夯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現風險隱患早發現、早防範、早處置,該局日前出臺《陜西省食品生産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陜西省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制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並如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對食品生産企業風險隱患開展核查。

據了解,企業自查是指食品生産企業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自查應包括以下內容:食品生産企業資質、生産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産過程式控制制、委託生産、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資訊記錄及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企業對前次自查發現風險隱患的整改情況;企業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前次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風險隱患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且企業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當納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者 徐穎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我省出臺《辦法》規範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