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

北京:城市更新實行“留改拆”並舉

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5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條例明確實行“留改拆”並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等基本原則。

條例明確,城市更新是指對北京市建成區內城市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包括以保障老舊平房院落、危舊樓房、老舊小區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質為主的居住類城市更新;以更新改造老舊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保障安全、補足短板為主的設施類城市更新等5大類、12項更新內容,不包括土地一級開發、商品住宅開發等項目。同時,明確先治理後更新、補齊城市功能短板、加強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嚴格城市風貌管控等9項基本要求。

針對群眾和基層普遍關心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問題,條例要求,實施城市更新過程中,為滿足安全、環保、無障礙標準等要求,增設必要的電梯等附屬設施,增加的建築規模可以不計入各區建築管控規模。同時規定“老舊住宅樓房加裝電梯的,應當依法由業主表決確定。業主可以依法確定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政府可以對涉及公共利益的城市更新項目予以資金支援,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記者邰思聰、郭宇靖)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北京:城市更新實行“留改拆”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