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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長慶油田第六採油廠被罰15萬 此前已多次被罰

近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六採油廠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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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六採油廠磚井採油作業區胡19增壓站內的燃氣加熱爐排放廢氣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濃度為74mg/m3,超標排放0.48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榆林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罰款15萬元。

此前,該採油廠已經被多個部門做出過多次處罰。

今年10月,該採油廠因水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作,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5萬元。

此外,榆林市應急管理局在今年7月份,也發佈過對於該廠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採油廠因為兩口常關的採油井口關井措施不到位等問題,被罰款3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六採油廠成立於2007年5月,註冊地位於西安市高陵區崇皇街道長慶産業園,法定代表人為靳文奇。(吳軍禮)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