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養老服務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對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規劃以及每100戶不低於20平方米且單處不少於30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養老服務設施面積未達到每100戶不低於15平方米標準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配置
■ 未妥善安置收住老年人的行為,補充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十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1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從多方面對廣西的養老服務建設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需“標配”養老服務設施,多措並舉幫助“銀發一族”融入社會發展,跨越數字鴻溝。
目前,絕大多數老年人仍以居家養老為主,亟需不斷豐富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新規規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多種形式,包括開展嵌入式養老服務,開設長者食堂,設立家庭養老床位,企業運用智慧技術手段方便老年人居家出行、健康管理、應急處置等。新規還規定,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為老年人治療常見病、慢性病用藥提供方便;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定期免費體檢、疾病預防、健康評估、醫療諮詢等服務。
條例明確,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到府服務、開闢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對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規劃以及每100戶不低於20平方米且單處不少於30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劃用途安排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養老服務設施面積未達到每100戶不低於15平方米標準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配置。
另外,新規對養老機構暫停或者終止養老服務,未妥善安置收住老年人的行為,補充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十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資訊化時代,不能讓老年人掉隊。為了讓更多老年人享受智慧化帶來的便利,新規支援各類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主體,通過多種形式舉辦或者參與老年教育,加強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幫助老年人提高運用智慧技術的能力和水準。在推進網際網路應用適老化改造、擴大適老化智慧終端産品供給的前提下,新規進一步要求提供公眾服務的企事業組織,保留並完善現場服務、現金支付等傳統服務渠道;現場設置適老化智慧終端的,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引導和幫助。在“銀發族”重返職場方面,新規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有勞動意願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同時鼓勵老年人發揮優勢和特長,自願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記者/郭燕群)
來源:廣西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廣西養老服務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