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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出臺措施扶持養老托育服務業

促進養老托育服務業健康發展,解決好“一老一小”問題,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日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等19個省級部門、廳局聯合印發《陜西省貫徹落實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細化制定房租減免、稅費減免等6方面29項政策措施,切實推動養老托育服務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托育服務需求。

按照《實施方案》,房租減免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減免養老托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租金,進一步明確免除租金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底,已按照其他有關政策在前期完成租金減免的繼續減免租金至年底;民政系統公建民營的養老服務機構在培育期內可根據當地實際享受免國有資産管理費等優惠政策;教育、科研等系統的有關單位和機構出租房屋的,鼓勵其對養老托育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租金減免;探索將街道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國有房屋等物業以適當方式轉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免費或低價提供場地,委託專業化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經營等。

稅費減免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2022年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按照50%稅額頂格減徵“六稅兩費”。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按規定享受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按規定享受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出臺關於進一步明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的專項配套支援政策;落實對受疫情影響封閉管理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申請辦理電、水、氣、熱等業務開闢“綠色通道”,實行限時辦結制度等。

社會保險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受疫情影響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可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利息;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允許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在2023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等。

金融支援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支援金融機構通過陜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秦信融”平臺)等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向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提供貸款;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養老托育産業發展的金融産品和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貸款延期還本付息;鼓勵結合財力實際,給予養老托育服務機構貸款貼息支援;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領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援;鼓勵保險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保單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費;支援符合條件的養老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養老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等。

防疫支援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各市(區)在物資調配、轉運隔離、醫療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對養老托育服務機構予以傾斜,提供技術支援和必要保障;將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納入重點場所管控,根據疫情防控規定組織轄區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定期開展核酸檢測;引導公益慈善組織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捐贈防疫物資;對因疫情防控要求實施封閉管理、無法正常運營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的防疫物資、消殺支出,各市(區)可給予適當支援;鼓勵各市(區)建立疫情期間養老托育服務機構臨時性運營補貼制度;合理調整運營補貼發放條件,推動及時足額發放運營補貼等。

其他支援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加大對養老托育設施建設支援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設施建設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為不具備心理諮詢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心理疏導服務;鼓勵餐飲企業為不具備餐飲自製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支援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探索新業態,發展新模式,鼓勵組織資質良好的養老托育機構發放養老托育服務消費券;支援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採取整合內部資源或依託職業院校等方式共建産教融合實訓基地、人才培訓基地,持續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2023年至2025年培訓6萬名養老護理員等。(記者 楊曉梅 通訊員 陸星)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陜西出臺措施扶持養老托育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