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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近6000元快件丟失 申通快遞拒絕照價全額賠償

市民反映:

11月21日,市民李先生向“鐘樓下·民生熱線”欄目反映,他寄出的價值近6000元的快件被快遞員弄丟了,快遞員説自己離職了,讓他找快遞公司協商,快遞公司和他協商兩次,不願意照價全額賠償。他後續投訴,快遞公司再沒人聯繫他。

記者調查:

“弄丟了快件不全額賠付還撂下不管了,他們就是‘店大欺客’。”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受朋友委託,給幾家公司代購了一批2023年的報卡。報卡是徵訂報紙的已繳費憑證,讀者用報卡到投遞網點登記,投遞員會按報卡標準配送一定天數的報紙。

10月初,2023年報刊徵訂工作開始,李先生按照往年慣例,受幾家公司委託代購了一批西安市一家報紙年卡。10月22日12時許,他在大唐西市酒店附近委託申通快遞員杜某將這些報卡分數個快件寄出,杜某當面清點報卡並封快件。

本來是最平常不過的一次寄件,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偏偏出現意外。十多天后,他才知道,他委託快遞員寄給雁塔區魚化工業園一家公司的快件丟失了。這個快件裏有20張報卡,李先生出示的購買報卡繳費稅票顯示,20張報卡含稅共計5940元。李先生查詢快件派送單號流水,顯示這個快件是被門房值班人員簽收,但值班人員説沒收到過該快件。他聯繫派件的快遞員吳某詢問,吳某説自己把快件放到該公司門房了。一個説放到門房,一個説未簽收,這個快件就這麼不翼而飛了。

為此,李先生撥打申通快遞客服電話投訴,客服核實後告訴他,會有西安公司相關負責人跟他聯繫。此後,李先生收到西安公司客服人員回復,剛開始同意賠付500元,後來同意賠付1500元。李先生不答應,再後來就沒有人聯繫他了。由於對方打來的電話是特殊號碼,不能回撥,他多次撥打申通快遞客服電話投訴,還是沒人聯繫他。

李先生解釋,申通快遞西安公司客服人員協商時不願意照價賠付的理由是,他在寄件時未選擇“保價”投遞,所以不能全額賠償。但投遞員在收件時根本沒提醒他選擇“保價”服務,他認為是對方工作不規範,所以,不能讓他為對方的過失埋單。

11月21日上午,記者分別聯繫快遞員杜某、吳某核實情況,吳某説自己當面和李先生清點了報卡,核對了李先生購買報卡的繳費票據,並坦誠自己未提醒李先生選擇“保價”服務。

吳某説自己于10月24日將前述快件放到收件公司的門房,也確實沒聯繫快件收件人。他承認自己派件工作違規,至於放快件時門房有沒有人值守他記不清了。他事後去找過,但是沒找到。他表示,自己目前已離職,希望李先生和公司協商解決。他坦誠確實應該負一定責任,但如果讓他全額賠償,他也掏不出這筆錢。

11月21日下午,記者3次撥打申通快遞客服電話,前兩次客服人員分別告訴記者“企劃部辦公室電話”“糾紛處理負責人電話”,但均打不通。最後一次,客服人員登記了記者的聯繫方式,告訴記者“24小時內會有西安公司負責處理快件丟失的人聯繫記者”。

11月22日12時許,申通快遞陜西西安轉運中心和平公司客服人員聯繫記者,她表示,前兩次和李先生進行協商的人屬於西郊二公司客服人員,按照客服人員的職權,對於未“保價”快件的丟失賠償是按3至5倍快遞費賠償。李先生丟失的快件托運費是40元,按照最高賠償限額是200元,其買報卡繳費稅票面額近6000元,所以,再給予300元賠償。至於第二次協商給予1500元的賠償説法,因為不是她具體對接,她也不清楚。記者詢問這個賠償説法有沒有依據,她坦誠“沒有法規依據,培訓時就這麼説的”。對李先生希望申通公司按快件價值全額賠償的訴求,她表示會請示領導後回復記者。

11月22日18時22分,該客服人員回復記者,經過請示,公司領導決定給予李先生500元賠償,並且他們公司派人再次去收件公司搜尋,未找到快件,已經向轄區派出所報警,請求警方予以追查。記者 李東峰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價值近6000元快件丟失 申通快遞拒絕照價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