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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明確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
記者11月22日從銀保監會獲悉,為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推動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銀保監會日前印發《關於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規定了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基本要求,明確主要選擇資本實力較強、經營較為規範的公司參與。
通知指出,保險公司應當落實個人養老金制度要求,提供簡明易懂、安全穩健、長期保值增值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全客戶權益保護機制,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需求。保險公司可向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等。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與參加人單獨簽訂保險合同,並在公司相關資訊系統中對該合同做出明確標識,不得接受其使用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為他人投保;加強個人養老金資金管控,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相關業務發生的各類資金往來應當符合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管理要求。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銀保監會將持續完善監管規則,加強個人養老金業務監管,規範公司經營行為,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健康發展。(記者譚謨曉)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銀保監會明確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