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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覆蓋裸露渣土造成揚塵 青島綠城華川置業有限公司被罰2萬元

近日,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資訊公示平臺顯示,青島綠城華川置業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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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資訊顯示,2022年10月31日9時20分至9時50分,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世園中隊執法人員高長虹和鄭龍先檢查綠城雲棲工地東留香園西地塊時,發現建設單位青島綠城華川有限公司對裸露渣土未進行覆蓋,造成揚塵。

執法人員聯繫當事人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確認。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以後,告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五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按照規定進行覆蓋。當事人承認未按照要求進行覆蓋,造成揚塵的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給予該公司罰款20000元的處罰。(李靜)

來源:中國品質新聞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未覆蓋裸露渣土造成揚塵 青島綠城華川置業有限公司被罰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