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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藥品不合格

國家藥監局近日發佈通告,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生産的維U顛茄鋁膠囊Ⅱ、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維U顛茄鋁膠囊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顛茄提取物)。(含量測定係指用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原料及製劑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採用化學、儀器或生物測定方法。)

資料顯示,維U顛茄鋁膠囊Ⅱ用於胃、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炎、胃酸過多、胃痙攣等,含有氫氧化鋁、維生素U、顛茄提取物等成分。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8批次接骨七厘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江蘇至善堂藥業有限公司、和治佳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武漢仲誠富坤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海能信中藥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沱江源藥業有限公司、雲南東融滇西中藥材物流經營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分公司生産的7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性狀、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慶華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頂山制藥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桃仁(燀桃仁)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羰基值、含量測定和水分。

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記者孟剛)

來源: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藥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