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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調至22470元

11月12日,記者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 省稅務局 關於發佈2022年度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等基數的通知》(蘇人社函〔2022〕334 號)規定,江蘇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22470元執行,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按新基數結算並對1月至10月的繳費基數進行差額補收。

本年度已申報人員按單位申報的2021年年度工資收入進行調整,本年度內新參保人員按參保時申報的月工資收入進行調整,對申報時超過21821元的重新啟用繳費基數,上限調整至22470元封頂。本次調整不加收滯納金,由社保經辦機構在核定環節完成,無需用人單位重復申報。已退休人員如需調整的,由用人單位向退休所屬市或區社保中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核定窗口申請。

從2022年11月起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檔次在原12檔的基礎上,增加一個22470元的新檔,共13個檔次,參保人自願選擇繳費檔次。已繳納本年度1月至10月費款,自願提高繳費檔次的,可從11月起選擇新標準,並對1月至10月已繳納的費款按差額進行補繳。 (記者 王赟)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江蘇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調至224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