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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3部門聯合規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11月7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陜西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促進校外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科協印發《陜西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

陜西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由屬地縣(市、區)行政審批部門批准,在登記部門註冊登記,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提供科技創新與科學體驗教育培訓的(如編程、機器人、人工智慧、科學實驗等)非學歷教育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指引》,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是國家機構、中小學校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堅持社會主義教培方向,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舉辦者為社會組織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名單,無不良記錄;舉辦者為個人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享有政治權利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應明確合作方式、培訓宗旨、業務範圍,合作各方計入註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金額、方式、比例,以及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指引》明確陜西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制定與其培訓專業和項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課程和教學內容,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科技類培訓內容以學生動手參與和互動協作活動為主,學生動手時間不得低於培訓總時長的70%。同時,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辦科技類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衝突。 (記者 張梅)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陜西3部門聯合規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