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數

內河船舶向綠色智慧發展

內河船舶是指航行于我國內河水域以及河海交界區的船舶,主要包括客船、貨船、工程船等,具有運能大、能耗低、成本低等優勢,是我國船舶工業裝備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慧發展,工業和資訊化部等五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慧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1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國擁有內河運輸船舶11.36萬艘,凈載重量14676.92萬噸。內河航線主要分佈在長江水系、珠江水系和京杭運河,貨運量佔全國總量近80%。“近年來,隨著內河運輸需求持續增長,我國內河船舶標準化、大型化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秘書長助理、研究諮詢部主任陳文波告訴記者,從2003年開始,我國相繼實施了京杭運河船型標準化示範工程、川江及三峽庫區船型標準化工程及珠江幹線船型標準化工作,最大限度利用內河通航設施,規範船舶安全性、經濟性、環保性發展。目前,長江中下游貨船已達萬噸級,川江及三峽庫區主力船舶在3000噸級以上,珠江幹線最大船舶達3000噸級,京杭運河最大船舶也可達到2000噸級,大型化趨勢明顯。

雖然我國內河船舶發展較快,但其船型雜亂、船齡偏大、總體技術水準不高的現狀沒有根本改變。為此,《意見》提出了優先發展綠色動力技術、加快推進智慧技術研發應用、提升綠色智慧船舶産業水準、建立健全綠色智慧船舶産業生態4項重點任務,旨在到2025年,液化天然氣(LNG)、電池、甲醇、氫燃料等綠色動力關鍵技術取得突破,船舶裝備智慧技術水準明顯提升,內河船舶綠色智慧標準規範體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綠色智慧內河船舶設計、建造、配套和運營企業,打造一批滿足不同場景需求的標準化、系列化船型,實現在長江、西江、京杭運河以及閩江等有代表性地區的示範應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初步構建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産業生態。

“考慮到內河船舶自身特點,《意見》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難。”陳文波分析,目前內河船舶運營主體以個體為主,有組織的航運公司佔比較低。整個內河航運市場尚未形成統一的運力供給制度,要對內河船舶實行技術改造或淘汰換新,面向的是船主個體,工作對象相對分散。不僅如此,內河船舶相比遠洋船舶技術基礎更加薄弱,排放標準也沒有遠洋船舶嚴格,90%以上的船舶還在使用傳統柴油機,船主與船員技術水準相對較低,對綠色、智慧技術接受程度差異很大。

為此,陳文波建議,要重視內河航運公司示範作用,讓廣大船主認識到綠色化、智慧化的現實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對船舶綠色化、智慧化技術改造提供資金支援,加快政策推廣步伐。《意見》同樣指出,鼓勵有條件的重點地方先行先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的內河綠色智慧船舶運營發展新模式;支援綠色智慧船舶研發應用和産業化、規模化發展,發揮國家産融合作平臺作用,合理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新模式在於集聚各類社會資源。例如,從技術方面講,需要船舶企業與新型動力、資訊技術企業合作,提供綠色、智慧船舶技術系統解決方案;從運營角度看,需要航運企業、港口、能源企業深度參與,形成穩定且具有成本競爭力的能源供應網路。”陳文波介紹,《意見》已經明確提出,鼓勵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廣西等地先行先試,這些地區基本覆蓋了長江、珠江、運河、沿海等核心內河航運區域。其中,以“氣化珠江”工程規模最為龐大,為推進該示範工程,廣東與中國船舶集團簽署了首批50艘LNG單一燃料動力散貨船的協議;與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氣源保障協議,由中海油負責LNG加注站建設並保障LNG供應。此工程通過與上下游重點企業合作,充分考慮了上游船舶技術供給,以及下游能源供給,確保示範工程穩步推進。

為保障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順利實施,《意見》還提出,調動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産業聯盟等積極性,適時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和重點地區先行先試情況評估,對成熟做法和成功經驗予以推廣。“我們將徵集船舶綠色、智慧適用技術方案,形成技術推廣目錄,供示範地區、企業參考。整理重點示範地區內河船舶綠色智慧發展經驗,形成技術示範方案向全行業推廣。開展深入調研,了解內河船舶綠色智慧發展需求,形成政策建議。”陳文波説。記者 李芃達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內河船舶向綠色智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