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3·15

“月餅去哪兒了”的追問理當引起重視

每年一到中秋節,超市裏舖天蓋地的全是月餅,但節一過完,這些月餅就全部神奇地消失了。媒體報道,商超裏賣不掉的月餅有兩條路:商超自行處理,以極低的價格賣掉;退給上游廠商。那麼廠家對這些月餅又如何處理呢?消費者最擔心買到陳年月餅和以月餅為原料的再制點心。(據9月12日紅星新聞報道)

相對於其他食品,月餅的時令屬性顯然要突出很多。即一旦過完中秋節,月餅便不再暢銷。那麼,中秋節之後,尚未銷售的月餅去哪兒了?雖然可能只是一句玩笑話,或者是一個“梗”。但對這一眾多網友關心的話題,廠商乃至相關部門都應予以重視。

有報道指出,月餅的保質期一般在30—90天,其冷藏和儲存成本比重新製作還高,廠商一般不會選擇冷凍一年再賣,倒是蓮蓉等月餅餡料,低價收購後再製成其他點心的可行性更高。由零售端返回食品廠家的月餅禮盒,一部分由廠商作為福利分發給員工,有一部分廠商則折價銷售,還有一部分會銷售給相關企業做成飼料。

如果月餅的去向如前所述,消費者一般不需擔心自己在第二年吃到陳年月餅,且月餅也沒有被浪費。但仍有極個別的例子不得不引起重視,即一些月餅餡料被低價回收後被製作成其他點心再進行銷售。

《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産經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産的食品,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標注虛假生産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違規者,最高可處貨值金額30倍罰款,且可吊銷許可證,並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日至15日拘留。

需要説明的是,前述的回收食品是指因違反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超過保質期等原因被召回或者退回的食品;不包括因標簽、標誌或者説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在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的食品。

那麼,對於中秋節過後尚未銷售的月餅而言,如果已經超過保質期,則絕對不能再次加工後進行銷售。即便尚未超過保質期,也不宜作為原料加工成其他食品進行銷售。因為這一做法已經涉嫌使用虛假標注生産日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譬如,10天前生産的月餅,10天后再回收加工成其他食品的話,必然涉及到生産日期的標注,可能涉嫌欺詐消費者。

因此,網友對“月餅去哪兒了”的追問並非多餘,而是對食品安全和自身權益的切實關注。相關生産商理當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不從事回收月餅後的二次加工銷售業務。相關部門也應強化執法檢查,如通過溯源、抽查等方式防範打擊用陳舊原料或回收月餅生産加工食品的行為,進而讓網友的追問和關注有所回應,不讓回收原料加工的食品回流市場。(史洪舉)

來源: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月餅去哪兒了”的追問理當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