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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啟動重點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

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啟動2022年度重點領域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從3月至10月,在全省範圍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

據悉,專項行動重點聚焦教育、醫療衛生、工程建築、公用事業、交通運輸、保險、政府採購、招投標等行業、領域的4類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一是濫用行政權力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準和政策,採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準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資訊化手段等阻礙,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二是違法違規將在本地註冊企業或建設生産線、採購本地供貨商産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採購中標綁定;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在政府採購和招投標中實施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三是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等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濫用行政權力授予特許經營權等。四是濫用行政權力,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佈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制定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産等涉企政策時,以地方保護為目的提高標準、層層加碼,排除、限制競爭等。(陳 永 江 岱)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福建啟動重點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