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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兒童發展綱要新增“兒童與安全”內容

目前,意外傷害已經代替疾病成為兒童致死的第一位因素。其中,道路交通傷害是我國1—14歲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因,是15—19歲青少年第一位傷害死因;每年約有2.2萬名0—17歲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傷。

今年9月27日,《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簡稱“新兒綱”)正式公佈,其中新增“兒童與安全”領域,並將“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為該領域的主要目標之一。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近日舉辦“保護兒童遠離道路交通傷害”線上研討會,多位兒童安全領域專家表示,新兒綱將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納入主要目標,對更好保障兒童出行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相關研究和國內外實踐均表明,兒童安全問題是可防可控的。”參與新兒綱制定的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兒童工作處副處長曾國強介紹,新兒綱在“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策略下明確了多個具體措施: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游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産和銷售監管等,可操作性很強。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介紹,相比新兒綱中的其他目標,兒童安全座椅相關目標尤其明確具體,也更凸顯其重要性。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兒童乘客能夠正確使用與他們年齡身高相符的安全座椅,能夠起到很好保護作用。”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道路安全、傷害預防項目官員方丹介紹,嬰兒正確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風險可降低70%,幼兒正確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風險可降低54%—80%。

“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怎麼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安徽省青聯常委姚煒耀表示,對於家長主觀上圖方便或認為風險可預防而故意不使用安全座椅的行為要進行處罰。他建議,在駕駛人資格考試中應進一步提升兒童安全座椅相關試題比重,讓駕駛人及早明確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增強安全意識。

“兒童安全座椅品質非常重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強調,對生産假冒偽劣兒童安全座椅的企業,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督處罰力度。“父母買了假冒偽劣的兒童安全座椅後,以為孩子有了安全保障,但關鍵時候它卻不能發揮作用,導致孩子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在兒童安全座椅産品品質上,不但要強化立法,市場監管部門還要加強監督懲處力度。”

“讓兒童真正用上安全座椅還有很多步驟。”方丹表示,家長要願意給孩子用,還要買得到、買得起,同時要能安裝、能裝對、能用對,這中間每一步都涉及很多干預措施,需要政府各個職能部門、生産銷售企業、媒體、公益機構等多部門通力合作,共同參與共同促進落實。記者 王美華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新增“兒童與安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