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制定印發《職責清單》 規範市縣黨委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
6月16日,記者從陜西省紀委監委獲悉:陜西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制定印發《市縣黨委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職責清單》,對市縣黨委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進行規範,為推動市縣巡察工作高品質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職責清單》共分為5個部分、28條具體職責,首次全面系統對市縣黨委巡察工作主體責任作出規定,明確市縣黨委、黨委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巡察辦的具體職責分工,把巡察工作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執行措施從制度層面進一步確定下來,推動黨委在知責基礎上做到擔責、履責、盡責,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
《職責清單》牢牢扭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從市縣黨委貫徹落實巡視工作指導思想、巡視工作方針、政治巡察要求、構建巡察工作格局、巡察成果運用、約談問責機制、巡察隊伍建設等7個方面明確職責要求,重點推動解決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基礎建設、整改與成果運用等方面影響和制約巡察工作發展的突出問題和體制機制問題,充分發揮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做到組織領導有力、責任落實到位。
《職責清單》強化第一責任人責任,推動市縣黨委書記把巡察作為“書記工程”來抓,重點推動解決黨委書記對巡察主體責任理解不平衡、措施不有力、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推動黨委書記率先垂范,充分發揮頭雁引領作用。明確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領導、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支援、配合巡察工作,重點推動解決壓力傳導不到位、整改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形成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整體合力,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
《職責清單》進一步細化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責任,推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推進巡察監督與其他監督統籌銜接、貫通融合,深化對巡察機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等。重點推動解決組織實施要求和措施過於寬泛、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職責清單》通過明確職責分工推動市縣準確理解把握巡察辦定位和作用,落實巡察辦黨委工作部門和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職能責任,全面做好統籌協調、指導督導、服務保障工作。重點推動解決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執行效果不佳、巡察工作品質不高等問題,充分發揮巡察辦承上啟下、聯絡各方、貫徹執行、督促落實作用。(記者 王佳偉 見習記者 孫鵬)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陜西制定印發《職責清單》 規範市縣黨委履行巡察工作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