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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的守護者

——記漢中市人民檢察院林虹霞

林虹霞現任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曾獲“全省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法幹警”“全省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全市十佳最美女政法幹警”“全市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法幹警”“全市捲煙打假先進個人”“全市檢察機關最佳辯手”,並榮立二等功1次。

20年的檢察生涯,一直處在辦案一線的林虹霞巾幗不讓鬚眉,用赤膽和忠誠捍衛法律的神聖和尊嚴,用青春和熱血書寫美麗人生。在辦案中,她忠於職守,愛崗敬業,依法指控犯罪,強化訴訟監督。她常説,“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當事人的人生,更是自己的人生”。在她心裏,檢察官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法律的權威。她對於自己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注重釋法説理,注重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工作以來,她共辦理各類重特大刑事案件300余件,無一錯案,無一起涉檢陳情案件。

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承辦的大多是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重、特大案件。林虹霞擔任該部主任以來,帶領全體幹警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省檢察院和市院黨組的各項工作部署,在辦案中將天理、國法、人情融為一體,從根本上化解社會矛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火眼金睛,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在辦理重特大毒品案件時,犯罪嫌疑人往往很狡猾,反偵查能力很強,但是她總能在案件中發現一些新問題。在辦理戴某、宋某、裴某運輸毒品案時,戴某對其犯罪事實拒不供認,宋某取保候審。通過嚴格審查,林虹霞認為宋某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遂依法提請原偵查監督處對宋某逮捕,並追訴其漏罪一起,後戴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宋某被判處無期徒刑且其服判沒有上訴。在辦理王某運輸毒品一案,依法追訴漏犯兩人,後該兩每人平均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該案被陜西省檢察院評為優秀典型毒品案例。

在嚴歷打擊犯罪的同時,她也非常注重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矛盾的化解。她辦理的一起運輸毒品的二審上訴案件,法院在一審時以運輸毒品罪對兩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林虹霞嚴格審查案件事實,準確研判法律適用,建議二審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對兩被告人定性,後二審法院採納了她的意見,對上訴人由七年有期徒刑改判為三年有期徒刑。上訴人當庭流下了悔恨和感激的淚水,辯護人也對其翹起了大拇指,為檢察人員追求極致的工匠精神點讚!她在辦理一起故意殺人的二審上訴案件時,充分發揚案件親歷性審查,不僅只簡單就卷宗進行審查,還到案發現場了解情況,補充了關鍵證據,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反覆給雙方當事人做好釋法説理工作,並召集法院承辦人和案件當事人所在鎮、村、組相關人員座談,最終不但促使兩家達成了賠償協議,更化解了兩家人二十幾年的矛盾,從根本上消解了當事人心頭的疙瘩,上訴人也改變定性為故意傷害罪並被判處緩刑。該案的辦理結果充分詮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所要求的辦案決不能只守住形式“不違法”的底線,必須將天理、國法、人情融為一體,情同此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從而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萬里征程風正勁,千鈞重任再揚帆。從事檢察工作20年來,林虹霞深深體會到一個最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辦理的每一起案件,對案件承辦人來説可能是1%,但對於當事人來説卻是100%,對於未成年人而言,甚至可能是整個的人生。如何讓每一個當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與正義,是她作為刑檢人的畢生價值追求。她深知,看似平淡無奇的每一次閱卷、每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每一次發表公訴意見,都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鬥。基於法律對人心的拷問,讓她不甘於僅僅是完成工作,更多的是案件外對法律、對人性、對社會問題的思考。而正是這種思考,點燃了她對公訴的激情。慎重對待每一起案件,精心製作每一份審查報告,全力以赴準備每一次出庭。她深知,作為一名刑檢人,腳下的路還很長,但她將堅持自己的夢想,在匡扶正義的法治道路上點燃激情,不忘初心、勇於拼搏、不負韶華。

來源:漢中日報  責任編輯:高艷

(原標題:公平正義的守護者——記市人民檢察院林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