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政法系統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延安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斷強化政治監督,堅決懲治執法司法腐敗問題,嚴肅查處了一批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現將查處的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吳起縣五穀城交警中隊原教導員羅海軍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問題。
2014年至2020年期間,羅海軍利用其身份影響,多次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在管轄範圍內經營油罐車2輛、水泥車2輛;違規收受他人通過微信轉賬禮金1000元。2021年3月19日,羅海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降級處分。
延安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民警周繼平違規為涉嫌刑事犯罪謀求免除刑罰或從輕處罰問題。
2017年4月至11月,周繼平在延安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治安支隊借調工作期間,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受他人請托,違規為他人犯罪行為謀求免除刑罰或從輕處罰,先後收受他人195萬元。2021年1月18日,周繼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洛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所所長吉軍鋒失職失察問題。
2011年6月18日,洛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受理了孫某某交通肇事案,直至2019年12月18日才對孫某某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罰。吉軍鋒作為時任洛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處理中隊隊長,在該案處置過程中失職失察,監管督促不到位,對該案久拖未結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21年3月19日,吉軍鋒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子長市森林公安局原副科級幹部張翻娥詐騙問題。
2018年,張翻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累計騙取他人財物共4.5萬元,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2021年3月18日,張翻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宜川縣人民法院副科級執行員寇欣工作違規辦案問題。
2015年至2020年期間,寇欣在辦理申請執行人郝某某、周某某2起民間借貸糾紛案過程中,先後多次違反規定在執行案件中採取現金和微信轉賬方式收付執行款。2021年3月18日,寇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三秦都市報 責任編輯:高艷
(原標題:延安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政法系統違紀違法典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