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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紀委監委出臺《辦法》推動巡視整改監督常態化長效化

近日,陜西省紀委監委印發《省紀委監委機關巡視整改監督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巡視整改監督工作,從制度層面推動巡視整改監督走深走實,為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撐。

《辦法》注重貫通責任,確保整改監督聯動發力。明確監督檢查室整改監督主責,通過貫通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上級監督和同級監督、巡視監督和紀檢監督,推動巡視整改責任落地、任務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是做好巡視整改的堅實基礎。《辦法》不僅從監督內容上明確了被巡視黨組織和省級派駐(出)機構、市(區)紀檢監察機關承擔的責任,還要求在被巡視黨組織向省紀委監委報告整改情況的同時,省級派駐(出)機構、市(區)紀檢監察機關同步報告監督推動整改情況,實現整改內生動力和外部推力的良性互動。上級監督、同級監督同頻共振、同向發力,是推進巡視整改的重要保障。《辦法》規定監督檢查室協調指導省級派駐(出)機構、市(區)紀檢監察機關同步開展整改監督,將發揮同級監督作用嵌入監督檢查室開展整改監督的具體環節,如審核整改工作方案和“三個清單”、審核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等,切實增強整改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巡視監督、紀檢監督無縫對接、相互助力,是強化巡視整改的內在要求。《辦法》要求監督檢查室在巡視反饋、召開監督整改推進會、參加專題民主生活會、審核整改情況報告、開展整改成效評估驗收和“回頭看”等方面加強與省委巡視機構協作配合,及時向省委巡視辦通報被巡視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每年年底向省委巡視辦通報對巡視整改開展日常監督情況,推動巡視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

《辦法》錨定監督重點,確保整改監督精準聚焦。從講政治的高度監督推進巡視整改,既關注整改責任落實、措施落實情況,又關注整改成效和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把監督整改責任落實擺在首位,重點關注被巡視黨組織是否履行主體責任,及時謀劃推進整改工作;主要負責人是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做到“四個親自”;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是否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整改工作。把監督整改措施落實作為抓手,重點關注被巡視黨組織是否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明確、措施得力的整改方案和“三個清單”,是否對照整改工作臺賬嚴格執行整改措施,推動整改工作“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把監督整改落實成效作為關鍵,重點關注被巡視黨組織是否堅持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落腳點,對照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方案真改實改,做到整改到位、問題清零,防止出現應改未改或整改錯位。把推動建立長效機製作為目標,重點關注被巡視黨組織是否堅持解決具體問題和標本兼治相結合,形成管長遠、治根本的制度機制,是否強化制度執行,把制度剛性約束轉化為治理效能,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監督問題線索辦理作為本職,重點關注被巡視黨組織、省級派駐(出)機構是否嚴格按照“四種形態”,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處置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件,做到優先處置、快查快辦。

《辦法》規範工作流程,確保整改監督有序運作。堅持把規範化建設貫穿整改監督全過程,明確監督環節、細化監督要求、完善監督方式、強化監督保障,推動整改監督規範運作、常態開展。《辦法》明確了集中整改階段監督工作具體環節,主要包括參加巡視情況反饋、召開巡視反饋問題監督整改推進會、制訂巡視整改監督工作方案、審核被巡視黨組織整改工作方案和“三個清單”、建立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任務重點臺賬和過程臺賬、參加專題民主生活會、審核整改工作進展和組織落實情況報告、指導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做好整改公開工作等,同時明確建立後續整改定期報告制度,使巡視整改全流程、各環節監督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運作。《辦法》明確專題民主生活會“應于反饋之日起2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召開”“重點監督是否按程式報告、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問題查擺是否精準、檢查剖析是否深刻、認領責任是否到位”,要求“對巡視發現問題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整改加強指導督導”。《辦法》明確了開展巡視整改監督的“7種方式”:召開座談會、推進會,聽取被巡視黨組織整改工作彙報;參加被巡視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專項檢查、調研督導和暗訪督導;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和個別談話;調閱、複印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審核巡視整改材料,提出意見建議或紀律檢查建議;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問責。《辦法》還明確規定,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塞責、虛假整改、造成不良影響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案例通報曝光。(記者 王佳偉)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高艷

(原標題:陜西省紀委監委出臺《辦法》推動巡視整改監督常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