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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檢察機關發出首份“督促監護令”

4月16日,記者從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獲悉:4月14日,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監護人監護缺位,向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了“督促監護令”,並進行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這是陜西省檢察機關發出的首份“督促監護令”。

“督促監護令”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

2020年12月24日,未成年人武某等4人涉嫌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武某不僅涉嫌違法犯罪,還有曠課、吸煙、酗酒、沉迷網路等不良行為,其主要原因是監護人監管缺位、關愛缺乏、保護不力等。檢察機關向武某的家長髮出“督促監護令”,要求監護人從加強教育監管、加強不良行為干預矯治、創造良好家庭氛圍等方面認真履行監護職責,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這份“督促監護令”採用宣告的形式送達。武某的父親在檢察院認真聆聽後現場簽字,承諾今後積極承擔監護責任,以身作則,加強對武某的管教和良好品行培養,為其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氛圍。(記者 呂貴民)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高艷

(原標題:我省檢察機關發出首份“督促監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