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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再次調整申請住房保障收入標準

記者2月19日從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為了將更多中低收入群體納入住房保障範圍,銀川市再次調整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每人平均收入標準,自2月7日起執行。

根據國家統計局銀川調查隊數據顯示,2020年銀川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39416元。按照《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2021年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準進行相應調整。對申請租賃補貼家庭由上一年度的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911元,調整為本年度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971元;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家庭由上一年度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4140元,調整為本年度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4270元;對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家庭由上一年度的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4777元,調整為本年度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於4927元。

隨著銀川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自2009年以來,銀川市逐年對申請住房保障條件中“家庭收入標準”進行適時動態調整,至今已連續調整12次,不斷降低公租房、經適房和限價商品房準入門檻,確保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的困難家庭能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切實解決其住房困難。同時可緩解新房市場的旺盛需求,對穩定銀川市商品房市場價格起到一定的作用。(記者 王婧雅)

來源:寧夏新聞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銀川市再次調整申請住房保障收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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