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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明確餐飲從業者工作時應佩戴口罩

記者從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將從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從事加工製作、傳菜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範佩戴清潔的口罩。

規定還明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接受社會公眾、行業協會以及媒體輿論監督。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進行規定,原來都是在行業規範層面,此次是以立法形式明確將“戴口罩”入法。規定全文共四條,300多字,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小切口”“小快靈”上進行的探索,力求少而精,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是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飲服務衛生水準,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記者陳弘毅)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福建立法明確餐飲從業者工作時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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