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規範化法治化融入工作全過程
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品質發展之八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前提是紀檢監察工作自身運作要規範化、法治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要求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2020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明確,統籌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提高規範化法治化水準。
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據黨章和憲法履行職責,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不斷提高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準,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品質發展。
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確保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
2020年底,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行好保障黨員權利的職責提供了制度遵循。《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就把“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作為根本目的。
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紀委監委是政治機關,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範化法治化建設,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將堅持和加強黨的統一領導作為根本遵循。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2019年7月,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2020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一系列法規制度的出臺,都是堅持和加強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統一領導的具體體現。
修訂後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修訂後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明確“為了堅持黨的領導”,監察法突出“堅持中國共産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黨的十九大以來,以法規制度的形式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一以貫之。
工作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完善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建立健全請示報告等制度機制,從組織形式、決策程式上保證黨牢牢掌握反腐敗鬥爭領導權。
1月4日和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密集發佈7名中管幹部黨紀政務處分通報。每份通報中,都有“經中共中央批准”的表述,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開展反腐敗工作的具體體現。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重大工作事項、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項目和重大機構調整等及時主動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請示報告,既報告結果、又報告過程。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推動建立健全黨委定期研判反腐敗鬥爭形勢、把握政治生態、聽取重大案件彙報等制度。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向黨委的請示報告,嚴格履行各項報批程式和手續,對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核、立案審查調查、採取手段措施以及黨紀政務處分等各方面的報告、請示、審批作出制度化、程式性安排,全鏈條、全過程規範運作,將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具體化。
不斷完善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確保各項工作在規範化法治化軌道上運作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張和案是首個公開通報適用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的中管幹部案例。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對張和的處分通報中“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等表述,體現了適用政務處分法相關規定的要求。
政務處分法將監察法關於政務處分的原則規定具體化,對政務處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推進了政務處分的規範化法治化,確保政務處分權在法治軌道上運作。這是近年來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的例證。
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一體履行黨內法規和監察法規制定職責,加強整體設計和統籌協調,不斷健全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出臺了一批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按照黨中央部署,代黨中央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配合全國人大制定監察法、政務處分法,研究制定監察官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研究起草監察法實施條例。
2020年5月18日,雲南省紀委監委在普洱市召開了一場70余人參加的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會。會上,省紀委監委以“面對面”的方式,通報了舉報反映普洱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勇有關問題的調查結果,並對相關問題予以澄清。就在為劉勇公開澄清正名的頭一天,省紀委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的工作人員將所反映問題調查結果向舉報人進行了當面反饋。
去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關於做好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見》,對開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則、適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貫徹落實《意見》要求,積極穩妥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維護黨員、幹部合法權益。
《關於做好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試行)》《關於加強和改進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新時代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的意見》……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始終堅持改革和法治相協調,全面推進紀檢監察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一系列制度,涵蓋信訪舉報、案件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審理和涉案財物管理等方面,進一步規範了監督執紀執法權力的運作機制和工作流程。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不斷完善配套制度措施,通過制定制度規則、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流程、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等,強化對監督執紀執法權的監督制約,確保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特別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規定(試行)》印發實施。《規定》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職責、相關單位分工以及啟動機制、以事立案、審查調查措施、證據要求、結果公佈等作出明確規定,提出具體要求,對於提升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的規範化、法治化水準,推動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建設更高水準的平安中國,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紀檢監察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執紀執法工作的規範日益細化,紀檢監察權力的運作越來越規範。
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確保權力運作既規範有序又順暢高效
今年1月3日,福建省廈門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室幹部黃翔走進談話室,對留置對象羅某某説道:“你的甲狀腺腫大問題,經過醫療專家組全面檢查後,基本上可以排除惡性腫瘤的可能,你要保持良好心態,積極配合組織調查。”羅某某聽了之後説:“我真切感受到組織的關懷,一定如實交代問題。”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以及監察法、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黨內法規、國家法律和有關文件,對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人身權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保障被留置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等。
廈門市紀委監委根據不同對象的身體狀況以及思想狀況,制定不同身體檢查、休息飲食保障方案以及釋壓方案,使被審查調查對象從內心真正認罪悔罪。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樹立法治意識、程式意識、證據意識,從強化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到巡視巡察、問責追責、國際追逃追贓,嚴格依照黨的原則、紀律、規矩和法定許可權、規則、程式辦事,使權力運作既規範有序又順暢高效。
2020年11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靜貪污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裁定沒收高度可能屬於白靜使用違法所得購買的9套房産。
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完善發展是追逃追贓領域立法的重要成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監察法規定,“被調查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監察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這一規定與刑事訴訟法及《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精神高度一致。用好違法所得沒收程式這一制度利器,對白靜貪腐所得進行追繳,不讓其在境外享受腐敗紅利,正是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贓的生動實踐。
制度賦權,更限權。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實質是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賦權、限權、行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監督、防治腐敗。紀檢監察機關運用任何一項制度、措施,都必須在依規依紀依法的前提下進行。
2020年7月30日,經市委主要領導同意,報省監委批准,湖北省仙桃市紀委監委對市人大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二級調研員郭某某採取留置措施進行審查調查。
“茲派本委工作人員丁雄飛、劉愛軍等一行7人,持此證對郭某某住所進行搜查。”30日下午4時,在郭某某位於仙桃大道高新園公寓的家中,市紀委監委第一審查調查室主任丁雄飛等一行7人亮明身份後,向郭妻左某某出具了仙桃市監委搜查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現對郭某某住所開展搜查,本次搜查將在兩名見證人公開見證下開展,搜查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影,請予配合。”隨後,丁雄飛帶領辦案人員分兩組開展搜查工作。搜查完成後,辦案人員會同兩名見證人和左某某一一核對可能涉案的相關財物。準確無誤後,現場製作搜查筆錄,出具扣押文書和扣押清單,現場搜查人員、見證人和左某某三方同時簽字確認。
“對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住所開展搜查是監察法規定的調查措施之一。搜查出的相關財物是否為涉案財物,我們將依法調查後予以認定。”仙桃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張堅説。
紀檢監察機關是監督執紀執法機關,堅持依規依紀依法是最基本的工作準繩。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特別是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明確了監督執紀執法權力有哪些,什麼必須為,什麼不可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抓制度落實上狠下功夫,在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規範化、法治化建設上持續用力,不斷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能力。
貫通規紀法、銜接紀法罪,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入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
2020年3月,針對群眾不斷舉報石梁鎮城西村委會原主任鄭雪燕插手本村工程的行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紀委監委開展執紀審查。辦案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工程項目的業主單位是某管委會,且項目均直接發包給了某公司實施。
要查明案情,需要查詢單位的銀行賬戶、分析資金流向。“我們只是開展執紀審查,可查詢銀行賬戶需要具備監察調查的法律手續。”柯城區紀委監委幹部樊輔東介紹,當時,區委巡察組正在巡察該管委會,發現了其存在項目實施不規範等職務違法行為。收到線索後,他們立即依法報批,啟動監察初步核實的法律程式,依法查詢了某管委會和某公司的銀行賬戶。
經過縝密的調查取證,最終查明瞭鄭雪燕違規插手本村工程的違紀事實和某管委會相關人員的失職違法事實。2020年9月30日,柯城區紀委監委根據相關規定,給予鄭雪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給予其他涉案人員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工作實踐中,各地紀委監委堅持貫通規紀法、銜接紀法罪,健全統一決策、一體運作的執紀執法權力運作機制,實現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有序對接、相互貫通,確保執紀執法同向發力、精準發力。
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順暢高效的工作機制非常關鍵。
2020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移送起訴的一起案件進入訴訟階段後,審判方對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證據均予以認可,但對犯罪嫌疑人收受他人價值21萬元停車位的行為,認為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自治區紀委監委審理室隨即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審判機關、相關審查調查室就此項問題進行討論。
雙方各抒己見,經過討論最終達成一致:如能補充證據,則可重新認定。會後,相關審查調查室再次提取了證人證言、涉案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證明等證據,審判機關根據新的證據,考慮犯罪嫌疑人對車位已實際使用,並具有長期佔有、使用處分權,最終將其行為認定為受賄。
近日,國家監委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從管轄、證據、留置與刑事強制措施、移送起訴、審查起訴等方面進一步規範法法銜接關係,促進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健全銜接順暢、權威高效的工作機制。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與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單位溝通協調,完善反腐敗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違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證據標準,更好促進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執紀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對接。
各地紀委監委也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優化工作機制。湖南省紀委監委起草制定了《湖南省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實施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加強與司法執法機關的互相配合製約;河南省紀委監委健全完善職務犯罪案件重大情況溝通機制,就個案改變犯罪事實、罪名,退回補充調查等,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日常溝通;重慶市紀委監委、市高院、市檢察院出臺意見,從案件品質保障、會商研究等方面建立完善12項機制,深化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
隨著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建設的持續推進,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入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已成為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的高度自覺。(張勝軍)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把規範化法治化融入工作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