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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産的實施方案》 重點保障小麥、玉米、稻穀種植面積

陜西省政府辦公廳13日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産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保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産能有提升、産量不下降,主要穀物品種自給率穩步提升,糧食生産基礎更加穩固,糧食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殖水産等活動

《方案》明確,陜西省將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防止耕地“非糧化”。現有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要優先用於發展糧食生産,重點保障小麥、玉米、稻穀三大穀物種植面積,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油、菜等農産品及飼草料生産。在保障糧食生産的基礎上,對市場明顯過剩的非食用農産品,要科學引導、合理佈局,防止無序發展。

《方案》要求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對永久基本農田上農業生産經營活動進行嚴格規範,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殖水産、非法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從事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活動,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積極動員農戶進行復種,或採取村集體代耕代種、託管服務等形式,防止耕地撂荒。在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可按照稻漁綜合種養有關技術標準,發展稻漁、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

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産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

《方案》要求,將糧食生産功能區細化落實到村、到具體地塊,穩定擴大糧食種植面積。各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糧食生産功能區種糧屬性,引導一年兩熟的糧食生産功能區恢復擴大復種、確保應種盡種,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産。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産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産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産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産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

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産穩産的口糧田。禁止高標準農田建設向“非糧化”耕地佈局,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及時“上圖入庫”。開展大中型灌區末級渠係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持續改善糧食生産條件。

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糧食生産

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糧食生産,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産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鼓勵支援新型經營主體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託管、代耕代種等,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細化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強化租賃農地監測監管,堅決制止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産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

支援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完善糧食主産縣區利益補償和種糧激勵政策。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産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採取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機械化耕種設備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糧食規模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援,積極爭取納入中央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等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降低糧食生産風險。

定期開展耕地糧食作物品種和種植面積等情況的監測監管,實行資訊化、精準化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各地要按照“嚴格執法、積極引導、平穩退出”的原則,對産業發展中形成的耕地“非糧化”問題,結合實際、分類依法穩妥處置。建立差異化退出機制,防止“一刀切”。

記者馬昭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重點保障小麥、玉米、稻穀種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