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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本月底前須完成確認
近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須于每年12月進行確認。如果12月31日前納稅人未進行確認,個稅扣繳系統將默認納稅人延續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據了解,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仍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6項。納稅人可下載最新版本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首頁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或者WEB端等渠道填報、確認相關扣除資訊。
據了解,有4種情況需要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包括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如: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房租和房貸需替換扣除,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如果扣除項目與之前無變化,可選擇快捷操作:選擇扣除年度2021年,一鍵帶入,如有變動,還可以點擊修改,然後一鍵確認完成該項操作。在填寫完成後,如果想要查看自己的填報資訊,可以在首頁選擇“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詢”,按照年份對自己已經填報的資訊進行查詢。(記者王赫)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本月底前須完成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