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西安市醫保按病種付費範圍再擴大
12月10日,記者從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明年起,西安市將進一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範圍,按病種付費的病種總數將達到231種,支付方式也將更為多元,支付標準科學合理,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醫療服務特點,從而讓醫療機構能夠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
醫保支付方式,是醫保管理部門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的具體辦法,關係著醫保基金的平穩運作和參保群眾、醫療機構的切身利益,對於保障參保群眾權益,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推動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有著重要意義。
記者了解到,按病種付費指的是對納入單一病種付費的疾病治療項目實行“一口價”,醫保機構按照該標準與住院人次向定點醫療機構支付住院費用。按病種付費不涉及個人醫保待遇的變化,參保人員根據實際發生的醫療費,按醫療保險待遇政策應由個人負擔的,由個人與醫療機構結算。擴大按病種付費範圍,合理確定各病種的醫保費用支付標準,能夠有效地引導和促進醫療機構加強成本核算,減少和控制過度醫療服務。對於支付標準提高的病種,也可以讓醫療機構有更多醫保費用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提高參保群眾的醫保獲得感和滿意度。比如,直腸惡性腫瘤患者在調整前,醫保機構會定額給三級醫療機構結算24300元,調整後支付標準為55000元,二級醫療機構調整前為20700元,調整後為44000元。醫保費用增多,醫療機構就可以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技術與服務。
據了解,西安市在積極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試點工作的同時,不斷完善按病種付費、日間手術和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逐步建立起了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市醫保局廣泛徵求醫療機構專家意見、參考省內外其他城市開展按病種付費的工作經驗,對市區各級醫療機構統計報送醫療費用數據進行了整理、統計和分析,最終確定了病例數相對較多、治療方式較固定的病種作為2021年按病種付費新增病種及支付標準,對治療費用較高、支付標準較低的病種進行調整。2021年起,西安市將再新增和調整81種按病種付費病種,5種日間手術病種,10種按床日付費病種。新增和調整後,按病種付費病種總數將達到231種,日間手術病種總數達到11種,按床日付費病種總數達到17種。
另外,2021年西安市還將在交大一附院等6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開展DRG付費模擬運作工作,並根據模擬運作情況報經國家醫保局同意後,開始實際付費。(記者馬相)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明年起西安市醫保按病種付費範圍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