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12月1日起實施
11月30日,陜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新聞發佈會。記者從發佈會現場獲悉,《實施辦法》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田文平介紹了《實施辦法》的出臺背景和主要亮點,他表示,家庭暴力是嚴重侵害婦女兒童的突出社會問題。據統計,中國4.3億多家庭30%左右存在家庭暴力,不僅危害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響社會安全和穩定,而婦女兒童作為弱勢群體就成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對象,由於家暴的隱蔽性和受家醜不可外揚傳統觀念的影響,家暴問題一直是婦女兒童維權的重點和難點。
“《實施辦法》共三十七條,從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救濟、行為矯治、司法救濟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陜西實際,做好制度設計。”田文平介紹,結合自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的一些地方經驗,在人身安全保護令方面,《實施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這一規定在上位法的基礎上再次明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僅僅在於保護受害人不受再次家庭暴力的傷害,更有防止潛在的嚴重家庭暴力發生的作用。
陜西省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楊樂指出,反對家庭暴力是政府、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實施辦法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視家庭建設為引領,進一步界定和細化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單位以及個人等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責任,明確了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社會力量參與的基本原則,體現了廣泛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明確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為地方各級政府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婦女兒童權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楊樂表示,根據《實施辦法》規定,陜西省婦聯將依法擔負起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職責。依託貧困婦女兒童救助和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項目為抓手,省婦聯將持續開展對陜西籍和外省來陜務工特困家庭婦女及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侵權、重大疾病及意外傷害的緊急救助;做好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服務,在日常信訪中注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兒童的法律援助和心理幫助,使受暴力婦女兒童有地可尋、有人能幫,協同政府做好反家暴工作。(麥文雄)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