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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區檢察院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

近日,雁塔區檢察院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

據悉,包工頭李某想要承接A項目,卻苦於沒有承包資質,看著路邊刻假章的小廣告,李某打起了主意。之後,李某私自偽造了甲勞務分包公司的公章,並謊稱自己是該公司法人,順利從上級單位承包到A項目,並雇傭了老吳等人完成該項目。半年後,項目已經驗收結款,老吳等人卻遲遲收不到自己的工錢,李某也聯繫不上了。無奈之下,老吳等人到區人社局投訴。然而,在區人社局依法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後,李某依然拒不支付所拖欠員工工資並逃匿。隨後,公安機關對李某進行網上追逃並將其抓獲。

犯罪嫌疑人李某偽造公司、企業印章,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目前,李某已被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檢察官表示,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即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即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任何證件都必須依法辦理,“假的永遠成不了真”,切莫心存僥倖,最終害人害己。張超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雁塔區檢察院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