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

人民日報有的放矢:民法典為法治建設注入新動力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我國即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處於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之時,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對於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規律表明,民法越發達,在一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突出,這個國家市場經濟成熟程度和法治發展水準就越高。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也充分説明,民事法律制度每向前一步,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治建設就會獲得新的發展動力。

民法典是我國民事法律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的重要標誌。我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這一重大立法任務,經過5年多的努力,民法典終於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頒布實施有著深刻的歷史必然性。它適應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走深走實的客觀需要,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強決心,是新時代厲行法治的權威宣言。

民法典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作的基本規則,妥善處理民法典個性與共性、繼承與創新、中國特色與國際視野之間的關係,加強對生命健康、財産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對於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民法典第一條即開宗明義地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充分表明,民法典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與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民法典的編纂是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生動實踐,體現了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

民法典共7編1260條、10萬多字,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最大、編章結構最複雜的一部法律。編纂民法典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歷史進程中具有劃時代意義,有利於推動我國立法更加系統整合,促進制度體系更加科學嚴密、更有效率活力。

為適應民事立法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民法典在編纂時保持一定前瞻性和開放性。比如,為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基本原則;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對智慧財産權作出概括性規定,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産作出可依照其他立法進行保護的援引性規定;增加“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人格權單獨成編;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資訊的保護;增加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完善網路侵權責任制度等。這些制度創新無疑將進一步增強我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

此外,民法典也對公權力行使進行了更加嚴密的規範。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時,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這些規範對促進公權力依法履行職能、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對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民法典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權利保護法,必將更好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增進人民福祉。

(作者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人民日報有的放矢:民法典為法治建設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