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加大力度規範人身險從業人員行為
8月6日,陜西某壽險公司客戶何某撥打12378熱線投訴:稱其為該公司離職業務員,名下6張保單是為滿足入職考核條件,用信用卡套現購買,何某要求公司保單全額退保。經調查核實,何某2015年1月1日入職該保險公司,2019年10月22日離職,離職原因為正式清退。何某在職期間共購買6份保單,合計繳納保費11萬餘元,保單購買時已在職1年。其要求退保的6份保單投保手續及新契約回訪均為資格人本人完成,無瑕疵。通過向何某原主管王某及經理程某核實,保單不存在違規辦理情況。最終,這起退保投訴處理結果為,保單承保手續無異常,新契約回訪無異常,駁回其6份保單全額退保訴求。
8月起,在人身險銷售過程中,銷售誤導或錯誤銷售行為,同時接受兩家及以上人身險公司委託銷售保險産品,誘導、唆使投保人終止、放棄有效的保險合同購買新的保險産品等行為,將被列入從業黑名單。
根據陜西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陜西保協)8月初出臺的《陜西省人身保險從業人員綜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陜西保險業再次大力度規範人身保險從業人員行為。
陜西保協表示,近年來,在監管部門有力指導和行業的共同努力下,保險業維權糾紛調處機制不斷優化,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但一段時間以來,陜西人身保險市場上陸續出現過度維權、通過投訴舉報牟利的“惡意代理退保”行為,這對人身保險行業科學管理、合規管理、持續健康經營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發佈的《管理辦法》共計六章38條,從教育培訓管理、招聘錄用管理、流動管理、不良資訊管理四大方面對各人身險公司會員單位、保險專業仲介機構會員單位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提出了更全面的自律要求。
《管理辦法》要求,各人身險公司應按照審慎原則嚴格審核個人信用及工作經歷,嚴禁招錄不符合監管規定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工作;慎重錄用在同業公司之間頻繁跳槽的人員;杜絕銷售人員“帶病”入崗。不良資訊將按照嚴格的工作程式由各人身險公司向行業協會報送,並通過多種方式在業內共用共用。(記者 曉霞)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陜西加大力度規範人身險從業人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