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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從四個方面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日前,由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起草的《西安市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過多輪修改完善後正式印發。

根據《實施方案》,西安將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穩定的投入制度,讓受益者付費、對保護者進行合理補償。通過這種激勵性制度,促進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從而調動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實施方案》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西安實際,全面統籌安排全市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工作,從建立秦嶺生態保護綜合性補償機制、完善秦嶺生態保護區森林保護補償機制、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保護補償、推進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四個方面明確了重點任務,提出了具體要求,力求讓生態保護補償真正落地落實。

據介紹,《實施方案》的印發,是西安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關於生態保護相關指示的具體行動,將全面推進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對於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確保生態服務有效供給、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準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李妮)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西安從四個方面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