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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防地下室擬優先用於公益和便民項目 不得擅自轉租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利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此次制定的徵求意見稿堅持平戰結合、安全第一、用管結合的原則,對人防工程的轉租使用、改造裝修、禁限要求、安全管理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住宅小區內依法配建由政府接收統一管理的防空地下室,由屬地人防主管部門統籌平時利用管理,優先用於公益和便民項目,優先選用為本小區提供物業服務或具有物業管理權的物業服務人作為平時使用人。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工程使用單位不得擅自轉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轉讓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權。工程使用單位不得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確需改造的,必須報經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記者 王琪鵬)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北京:人防地下室擬優先用於公益和便民項目 不得擅自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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