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停車位缺口近1000萬,廣東多舉措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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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停車設施普查,實施交通高、平峰期路內車位差異化收費政策,強化停車場用地供應和保障支援……近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從規劃、建設、管理、産業四大環節著力,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著力解決“停車難”等突出問題。形成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社會共治、社區參與的城市停車管理治理新格局,促進城市道路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停車難等問題
成為人居環境發展掣肘
據了解,目前廣東省各市停車泊位整體供需失衡情況突出。根據《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規劃人口規模大於50萬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至1.3倍。截至2019年底,保守估計全省停車泊位總數量不超過900萬(包含路內),而全省城區小汽車保有量則超過了1737萬。按1輛小汽車配備1.1個停車泊位的最低指導值計算,全省泊位缺口將近1000萬,其中,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四市的停車缺口均超百萬。有10個地市的停車位供給總量與機動車保有量比值不足1:2,即達不到兩輛車共用一個停車位的標準,遠低於1輛車配備1.1個停車位的最低指導值,並且停車供給量與需求之間的差距仍在進一步加大。
由此,大量的路邊違法停車的行為産生,加劇了交通擁堵。這一現象在一些中心城區特別是老舊小區尤其明顯。由於城市中心城區一般匯聚了大量的機關、商業、教育、醫療等資源,交通需求十分集中,停車資源相對緊張,高峰時段交通擁堵愈發頻繁。
而老舊小區因為公共停車設施建設不到位,路內停車依賴性很強,車輛亂停亂放現象普遍。據了解,城市70%的警情與違停有關,停車難、停車亂、停車不規範等問題已成為人居環境發展的掣肘。
實施交通高、平峰期
路內車位差異化收費
《指導意見》共提出了19條指導意見,分別對應構建完善城市停車管理機制、持續推進優化停車資源供給結構、精細化統籌管理現有停車資源、融通共用城市停車資源、規範靜態交通秩序管理五大目標任務。
在構建完善城市停車管理機制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省級城市停車管理聯席會議,統籌指導全省城市停車管理工作。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每年開展一次城市停車治理成效評估,結合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停車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形成年度評估報告並上報省政府。
各地要合理制定和完善新(改、擴)建城市建設項目停車設施配建地方標準,適時調整,及時向社會公佈。對新(改、擴)建項目超配停車泊位並承諾向社會開放的,在規劃審批時,可按照各地政策和相關標準給予一定的容積率獎勵。
在精細化管理現有停車資源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推行實施交通高、平峰期路內車位差異化收費政策,通過停車成本壓力提高路內車位週轉率。相關部門可以根據停車供需和停車資源佔用狀況,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原則,結合不同區域、位置、車型、時段停車服務差別,合理施行高區分度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對於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城市週邊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可實行較低收費;公立醫院、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鼓勵推行累進式加價的階梯收費。
開展停車設施普查
為停車泊位編碼
近年來,廣東大力推進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建設,這在《指導意見》同樣有所體現。《指導意見》提出,要充分利用省政務服務大數據中心建設成果,開展停車設施普查,建立停車泊位編碼制度,建立城市停車泊位主題數據庫,製作以“粵政圖”平臺底圖為基礎的城市停車泊位“一張圖”,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位置、泊位等資訊。
《指導意見》提出,要建設政府主導的省、市兩級停車資訊管理平臺,打通停車資訊資源數據壁壘,全面接入並整合停車實時資訊資源。通過將平臺與移動網際網路融合,促進智慧停車産業發展,實現停車資訊查詢、車位預訂、泊位誘導、無感支付、反向尋車等功能,提高停車設施週轉率,減少尋位繞行時間。
《指導意見》還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向行政服務對象有償開放停車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準。(記者 汪棹桴)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現有停車位缺口近1000萬,廣東多舉措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