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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件頻發,自救與救人有科學步驟

8月初,河南5天發生4起溺亡事件,8人身亡;大數據顯示,6至8月重慶溺水高發,學生溺水佔傷亡人數的42.4%……

近期,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在《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中提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暑假是溺水高發期,希望廣大家長增強安全意識。

警惕安靜中的危險

溺水也稱淹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約有57000人因淹溺死亡,而在青少年意外傷害致死的事故中,淹溺事故屬於頭號殺手。2016年10月,我國發佈首個淹溺急救指導性文件《淹溺急救專家共識》。

如果不慎溺水,應該如何自救?“不熟悉水性的落水者要盡可能做到不過度慌張,若身邊有漂浮物則一定要抓緊,同時如果周圍有人應立即呼救。”《淹溺急救專家共識》主要撰寫人、北京急救中心培訓中心主任陳志表示,如果周圍無人,要儘量放鬆全身,嘗試讓自己採取仰臥位,使頭部向後、口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雙手和雙腿有規律地划水,不要驚慌,保存體力,等待救援。

“會游泳者如果在水中發生小腿抽筋,要採取仰泳位,用手將抽筋的腿的腳趾向腳背側彎曲,使痙攣緩解後,慢慢遊向岸邊。”他説。

救助他人時,陳志特別強調,要重點識別“沉默者”,警惕“安靜中的危險”。

他進一步解釋,與大聲喊叫的初落水者不同,淹溺一段時間的溺水者可能已經失去了掙扎與喊叫的能力,也不會平躺浮于水面上。他們最大的特點是安靜。溺水者通常都是面部朝下,安靜地以近似直立的狀態飄在水中,看似正常,極易被誤以為是正常潛水狀態,導致救援不及時而死亡。

“因此,若發現有人在水中呈現出過於安靜的狀態,就要引起警惕了,這時,目擊者和專業急救人員迅速而有效的搶救至關重要。”陳志説。

緩解缺氧是關鍵

發現有人溺水,相信每一個目擊者都不會袖手旁觀。然而,施救者犧牲的情況卻頻見報端。如何科學救助溺水者?

陳志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目擊者一定不能慌亂,更不建議未經救援培訓的游泳者冒然下水救援。專業救援人員在下水前要首先觀察清楚位置,從落水者後方實施救援,以避免因落水者的掙扎導致危險或救援失敗。

“第一目擊者在尋求專業援助的同時,可以先迅速就近尋找可用的漂浮物,如救生圈、長竿、輪胎、泡沫塑膠等,供落水者抓扶上岸。不要在岸邊進行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這種救援方法易導致很多救援者脫手落水,引發更多的溺亡事件。”陳志表示。

很多報道中,溺水者被救上岸後,施救者首先為其控水。事實上,這是一種極為錯誤的行為。

“溺水的根本原因是缺氧。”陳志指出,控水倒出來的是胃裏的水,因為溺水者窒息前會反覆吞水,導致胃裏充滿水,但致命的根本原因不是人喝了太多的水,而是窒息造成的缺氧。即使是水進入肺裏造成缺氧,普通控水的方法,如倒立、衝擊腹部、拍打背部等都是無效的。肺裏的水只有通過胸外按壓産生的血流才能帶走。另外,很多早期溺水者由於反射性喉頭痙攣引起窒息,肺裏並沒有很多水。

“總之,控水無效,且有害,因為它一方面延誤了心肺復蘇的實施,另一方面增加了胃內容物反流造成氣道異物梗阻的風險。”陳志表示,把人撈上來後不能先控水,以免耽誤搶救時間,而是應首先判斷溺水者有無意識和呼吸,儘快呼救或撥打120。

若溺水者神志清醒,不伴有呼吸困難症狀,應保持呼吸道通暢,並儘量擦乾身上的水,同時為其保暖,等待救護車到達。如果淹溺者神志不清,但仍有呼吸和脈搏,則應首先清理口鼻異物,保證呼吸道通暢,使其呈側臥位,並密切觀察溺水者狀況,直到救護車到達。

如果發現溺水者沒有自主有效呼吸或僅有瀕死樣呼吸,應立即開始心肺復蘇進行基礎生命支援。基礎生命支援應遵循A—B—C—D順序,即開放氣道、人工通氣、胸外按壓、早期除顫。具體來説,就是清理患者口鼻異物、開放氣道,給予2—5次人工呼吸,再按照30:2的比例,即每做30次胸外按壓後,就進行2次人工通氣,進行持續搶救。如條件允許,心肺復蘇開始後應儘快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進行早期除顫,直到救護車到來。

“特別注意,淹溺導致心搏驟停時,胸外按壓和呼吸同樣重要,兩者都不能忽略。另外心肺復蘇要持續進行,中斷時間不能超過10秒鐘。”陳志説。

(實習記者 于紫月)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溺水事件頻發,自救與救人有科學步驟)